物业管理及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0
阅读量:370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物业管理及电梯维保服务项

二、项目编号:2024-VGBRXV-F1004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物业管理及电梯维保服务项

主要内容包括电梯维保、电房高低压设备保养、水泵房设备保养、四害消杀、白蚁防治、化粪池清理、绿化养护、树枝修剪及绿化垃圾清运、大件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等内容

广州市

服务期为1年合同一年一签)。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若联合体投标的,需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提供联合体协议);

※2.项目预算:  52万/年                              

※3.最高限价:本项目总限价最高为52万元。其中电梯维保:12万元/年;其他物业管理:40万元/年。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的全部内容。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物业管理:供应商需具备劳务派遣许可证;

2、电梯维保: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级别为B级(含B级)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1211日至1217,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特定资格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

8.若联合体投标的,需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594447234@qq.com

※()招标文件售价:0/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123014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01500分。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12301500(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会议室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      

(二)踏勘地点:        /       

(三)联系人

(四)联系电话:020-36302589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标前答疑会

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 吴先生、王先生

办公电话:  020-38937455 

移动电话: 1343782740813536878192

    真:       /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符工

办公电话:020-36302400

移动电话:    /         

           

                      某部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1210




招标公告附件:联合体工作协议(仅供参考)

联合体工作协议  

                  物业管理单位名称、电梯维保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主办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物业管理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项目物业管理外,还应负责总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2.           电梯维保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电梯维修保养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专栏:招标公告
作者: 广东宏茂
原文链接: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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